与国际铁路联运组织的合作
与国际铁路联运组织的合作
根据铁组铁路总局长会议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自2010年开始,刊载两种语文的有关铁路运输工具所属者登记表的下列信息,并作为铁组和国际铁路联运组织合作共同商定的结果。
1. 铁路运输工具所属者登记表(VKM)
2007年7月,国际铁路联运组织的秘书处与欧洲铁路署达成了协议,即欧洲铁路署和国际铁路联运组织共同建立“中心机构”(该机构在畅通无阻技术规范的附件P[运营和管理]中有详细说明),还在各自网站上登载已注册的铁路车辆所属者的标记代码一览表。欧洲铁路署登记公司所在地的欧盟或欧盟经济区国家的车辆所属者。国际铁路联运组织登记该组织其他成员国的车辆所属者,而对于非国际铁路联运组织成员国的车辆所属者自愿登记。欧洲铁路署和国际铁路联运组织登记铁路运输工具所属者(VKM)标记代码的原则是相同的。这些原则确定建立共同的登记表,并对其进行管理,以便核准车辆所属者登记表(VKM)及其代码是否符合两个组织的畅通无阻技术规范附件P。已更新的VKM目录于每月的第一个星期一上传至国际铁路联运组织(www.otif.org)和欧洲铁路署(www.era.europa.eu)网站。
2. 宗旨和内容
VKM代码是独特的国际字母-数字代码,由2-5个字符组成。目前,登记表中的VKM代码超过1700个。登记的目的是保证每个VKM代码的独特性,以便在发生事故,或者在按照所属者的说明返还空车时,确定车辆所属者的身份。登记表免费使用。
VKM登记表中包含公开的信息,即:
l 铁路运输工具中写入的VKM包含特别符号或基里尔字母。
l VKM用于检查独特性(无特别符号)
l 所属者的姓名
l 所属者登记在册的国家信息
l 网站地址
服务宗旨中的补加信息包括:部门联系人信息、公司地址、电话及负责管理铁路运输工具事务的部门名称。
3. 登记程序
所有者应填写获取VKM新代码、修改或删除代码的申请。其公司所在地在欧盟成员国或欧洲经济区内的铁路运输工具所有者,应向所有者公司所在国的国家技术问题安全机关提出自方申请。如国际铁路联运组织成员国不在欧盟或欧洲经济区内,所有者可向国家技术安全主管机关提出其申请。国家技术安全主管机关应负责检查是否遵循了所适用的规定。在确认遵循了规定的情况下,则将申请寄至欧洲铁路署/国际铁路联运组织,并注明收到所有者申请的日期(按顺序)。
4.职责范围
在收到申请后, 欧洲铁路署和国际铁路联运组织将根据VKM现行目录代码,以及欧洲铁路署和国际铁路联运组织先前可能已收到,但还未赋予或尚未公布的申请检查代码的唯一性。因此,在更新VKM目录以前,国际铁路联运组织应通知欧洲铁路署有关新提交申请的情况,反之亦然。在完成上述检查以后,可赋予所有者一个唯一识别代码。全部铁路运输工具(机车、客车与货车)均已纳入VKM目录。用户是指铁路公司(基础设施管理者、铁路企业)及其客户、所有者和管理部门。所有用户均可根据书写在所有者铁路运输工具上的所有者VKM代码确定其身份。
所有者VKM标志代码的注册原则,用国际铁路联运组织三种正式语文放在国际铁路联运组织网站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