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组与国际组织的合作

铁组与国际组织的合作

·铁路国际联盟(铁盟)

www.uic.org

·近东区域大会

www.rameuic.com

·国际铁路联运组织(ОТИФ)

www.otif.org

 

    与解决交通和铁路运输问题的国际组织的合作在铁组活动中占据关键位置。首先需指出,铁组与联合国欧经委、联合国亚太经社会、国际铁路联运组织、欧洲铁路署、国际运输峰会、国际铁路运输委员会、铁盟、西伯利亚大铁路运输协调委员会和经济合作组织等开展了共同工作。

与联合国欧经委合作的主要方式是参加一些工作组的工作,如铁路运输工作组(SC2)、运输海关问题工作组(WP30)、运输业动态和运输经济工作组(WP5)、畅通无阻运输和物流工作组(WP24)、危险货物运输工作组(WP15)。

双方合作的重要内容是在使铁组走廊达到《欧洲国际铁路干线协定》的要求方面开展工作,以及为简化国际铁路运输过境采取共同行动。

为此,联合国欧经委内运委会议于2007年通过了新的《采用国际货协运单的铁路货物运送国际海关过境手续公约》供签署。

尽管联合国欧经委和铁组委员会提请铁组成员国开始有关签署和通过该公约的程序,但是,除乌克兰外,其他国家没有签署该公约。

与联合国亚洲及太平洋经济社会委员会(联合国亚太经社会)的合作根据以下两个共同项目实行:

第一个项目——规划和组织沿泛亚铁路北部走廊示范开行直达集装箱列车;

第二个项目——提高欧亚铁路经路效率,特别关注亚洲及高加索地区无直接出海口国家(第二阶段—哈萨克斯坦)。

在第二个项目的范围内,开展了两个阶段的工作:第一阶段(试行项目)——蒙古(主持者是蒙铁),第二阶段——哈萨克斯坦(主持者是哈铁)。

从2002年起,与国际铁路联运政府间组织(ОТИФ)开展合作,签署了合作文件《共同观点》。

使办理国际联运货物运输和旅客运输的两种不同的法律体系相协调,是双方合作的首要任务。

根据联合国建议书,参考国际铁路危险货物运送规则和国际公路危险货物运送规则等国际文件,开展有关修订危险货物运送规则(国际货协附件第2号)的工作。

铁组专家参加了国际铁路危险货物运送规则专家专门委员会会议,以及国际铁路危险货物运送规则专家专门委员会和危险货物运输工作组(WP15)联席会议。

与铁盟合作的首要任务是:在两个组织的活动范围内,推广能够兼顾各路利益的适用于欧亚铁路运输体系的统一办法,以及统一铁路运输的运营和技术条件。应吸引铁路工业部门的代表参与这一过程,以便完善畅通无阻运输和提高铁路运输效率。

双方在以下方面共同开展了工作,或是相互参与了对方的工作:创建铁组科技经济信息数据库,在1435mm和1520mm轨距铁路间联运中使用新一代货车,完善通用货物品名表,参考畅通无阻要求的机车车辆限界问题,国际货约/国际货协运单电子数据交换及其他问题。铁组/铁盟“编码和信息技术”共同工作组继续开展活动。

2009年7月,签署了《铁盟通用货物品名表管理委员会与铁路合作组织委员会关于统一铁盟通用货物品名表与铁组通用货物品名表问题相互谅解备忘录》。

落实所有的共同项目和工作将有助于进一步发展欧亚大陆的铁路运输、提高其竞争力、减少时间并降低运输成本,最终达到降低商品价格中运输部分费用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