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铁组部长会议成员和铁组铁路总局长 (负责代表)会议成员授权代表联席会议

11.01.201713:39

阿塞拜疆共和国、阿富汗伊斯兰共和国、白俄罗斯共和国、保加利亚共和国、匈牙利、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格鲁吉亚、伊朗伊斯兰共和国、哈萨克斯坦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吉尔吉斯共和国、拉脱维亚共和国、立陶宛共和国、摩尔多瓦共和国、蒙古国、波兰共和国、俄罗斯联邦、罗马尼亚、斯洛伐克共和国、塔吉克斯坦共和国、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乌克兰、捷克共和国和爱沙尼亚共和国,以及铁组观察员芬兰铁路(芬铁集团)和铁组加入企业乌克兰PLASKE股份公司代表,国际铁路联盟(铁盟)、西伯利亚大铁路运输协调委员会代表,以及铁组委员会委员和工作人员。

铁组委员会主席塔捷乌什·绍兹达宣布会议开始并主持了会议。他指出,在铁组60周年前夕,在阿塞拜疆、吉尔吉斯斯坦、波兰等铁组成员国召开的铁组领导机关会议和工作机关会议上,均举行了庆祝活动,并对铁组多年来的工作进行了总结。会议审查并讨论了铁组工作机关和铁组委员会编制,并由铁组委员会寄送铁组成员主管铁路运输中央机关和铁组铁路的材料。

在议程范围内,审查了下列材料:

——由有关铁路公司组成的将铁组/铁盟备忘录编制成国际铁路标准(自愿采用)草案的铁组/铁盟共同工作组办事细则草案;

——铁组各工作机关2017年工作计划草案;

——2017年铁组会议日历计划。

根据议程审查结果,核准了由有关铁路公司组成的将铁组/铁盟备忘录编制成国际铁路标准(自愿采用)草案的铁组/铁盟共同工作组办事细则。

为落实铁组铁路总局长(负责代表)会议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责成铁组委员会与国际标准化组织和国际电工委员会,就编制国际铁路标准(自愿采用)草案开展合作的问题举行会谈。

与会者确认,铁组委员会没有执行第三十一次总局长会议关于对铁组/铁盟共同备忘录协议补充有关为编制国际铁路标准开展合作的条件与铁盟进行会谈的决议。因此,责成铁组委员会秘书和铁组基础设施和机车车辆专门委员会主席编制有关对铁组/铁盟共同备忘录协议补充涉及合作条件事宜的修改补充事项草案。

会议审查并核准了铁组各工作机关2017年工作计划和铁组2017年会议日历计划,并将其刊登在《铁组通讯》杂志上,同时也将其放在铁组网站上。

与会者指出,应完善铁组专门委员会办事细则(A6备忘录)和铁组常设工作组办事细则(A7备忘录),并请铁组成员国将有关该问题的提案提交铁组委员会,之后将提交2017年铁组领导机关会议讨论。

在审查铁组基础设施和机车车辆专门委员会第6专题“由有关铁路公司组成的编制国际铁路标准(自愿采用)草案的铁组/铁盟共同工作组”工作计划时,摩尔多瓦铁路(摩铁)代表团表示,有意参加上述铁组/铁盟共同工作组的工作。匈铁代表团表示,拟作为观察员(只拥有发言权)参加该专题工作。

在审查铁路运输领域职业教育/培训问题临时工作组工作计划时,临时工作组主席阿尔焦姆·哈恰图良先生作了发言和演示报告。

根据已核准的铁组工作机关2017年工作计划,某些审查铁组范围内工作结果的会议将在10-11月份举行,会议同意铁组委员会可在专门委员会和常设工作组例会之后一周内,寄送有关铁组工作机关2018年工作计划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