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组第四十三届部长会议 (消息报道)

09.06.201513:14

铁组第四十三届部长会议议程中包括下列问题:

——铁组2014年工作报告;

——铁组监察小组2014年报告;

——关于铁组运输政策和发展战略专门委员会2014年工作结果;

——关于铁组运输法专门委员会2014年工作结果;

——关于完善铁组基本文件临时工作组工作进展情况;

——铁组委员会主席关于联合国欧经委建立泛欧地区和欧亚运输走廊统一铁路法所开展工作的情况通报;

——关于制定铁路货运职业培训要求的统一方法;

——关于铁组2016年及以后年度工作纲要;

——关于缴纳会费的情况;

——铁组委员会预算(2015年最终预算和2016年初步预算);

——铁组第四十四届部长会议初步议程草案、召开日期和举办地点。

6月2-3日,举行了有关准备部长会议材料和决议草案的会议,6月4-5日,在蒙古国道路和运输部副部长哈布塞·叶尔让的主持下举行了全体会议。

在部长会议全体会议开幕式上,蒙古国道路和运输部部长图姆尔胡·纳姆海向与会者致欢迎辞。他指出,铁组在保障欧亚大陆运输关系方面起着巨大的作用。他还回忆到,蒙古是铁组的创始国,特别是1992年6月,在蒙古举行的铁组第二十届部长会议期间,通过了关于成立铁组铁路层面领导机关铁路总局长会议的决议。

他强调指出,蒙古国政府特别关注铁路发展,以使其融入欧亚铁路系统。根据蒙古国家大呼拉尔核准的“国家铁路运输领域政策”,为了提高铁路运输和通过能力,发展国内铁路网,优化运输过程管理,保障采矿业产品的高效运输,以及过境和进出口货物运输,正在对铁路基础设施,特别是在铁组铁路运输走廊区段进行大规模的现代化改造。为此,在2014年俄联邦总统弗拉基米尔·普京访问蒙古期间,签署了关于乌兰巴托铁路现代化改造和发展战略伙伴关系的协定。还规定对乌兰巴托铁路局进行现代化改造,并建立连接中国和俄罗斯的两条纵向新走廊。在该政策范围内,正在落实一些大型项目,其中之一便是“新铁路”项目。在该项目范围内,计划建设总长为1800公里的铁路新线,首先是建设从塔班陶勒盖矿区至中国边境方向长度为267公里的铁路线。

部长还指出,2014年,与中国方面就发展运输领域合作问题达成了一系列互利共识,其中包括建设蒙古和中国新的铁路口岸,这可以保障蒙古产品出口到第三方市场,提高蒙古通往中国海港的能力,并为过境中国运送蒙古货物和产品提供长期优惠的条件。

图穆尔胡·纳姆海继续指出,2015年4月9-10日,在乌兰巴托举行了中蒙俄三国铁路运输合作第二次三方会晤,讨论了有关实施“草原之路”、“丝绸之路经济带”和“跨欧亚发展带”三方倡议的合作问题,这证实了蒙方发展亚欧国际运输所作出的努力。

今年5月,在乌法市(俄罗斯)举行的上合组织成员国运输部长第7次会议期间,蒙古、俄罗斯和中国三国运输部长举行了会晤,首次在此场合相聚,共同讨论在运输业和扩大铁路过境运输方面开展三方合作的问题。

图穆尔胡·纳姆海最后表示,部长会议议程中包括一系列的重要问题,希望会议有助于促进扩大富有成效的对话,并顺利发展铁组各成员国的铁路运输。

铁组委员会主席塔捷乌什·绍兹达通报了铁组2014年的工作情况。他指出,2014年,铁组继续开展了旨在进一步发展欧洲和亚洲之间国际铁路联运的各项工作。

根据铁组与各路和各部部委共同编制的措施和建议,完成了改造铁组运输走廊铁路线路和基础设施的大量工作,使铁组成员国铁路货物年运量达到60亿吨,旅客运量超过40亿人次。但是,由于在国际联运中取消了许多车次,在旅客运输方面出现了一系列的客观问题。

因此,铁组委员会主席强调指出,第三十次铁路总局长会议已向铁组各成员国政府寄送了请求,强调了各国加大对国际旅客联运支持的极大必要性,以便保证各国之间相对于航空和公路的可靠运输方式。

塔捷乌什·绍兹达指出,2014年,继续开展了有关解决铁路运输政策、落实旨在完善铁组运输走廊运输及其发展的综合措施、简化国际铁路旅客和货物运输过境手续,以及提高铁路运输竞争性,以吸引国际过境运输更多运量和提高铁路运输在运输市场份额等方面的工作。

2014年,高效地完成了关于完善铁组法律基础的工作,制定了下列国际铁路运输的条件和规则:

  • 完成了重审国际铁路货物联运协定(国际货协)的工作,通过了国际货协及其细则的修改和补充事项,并自2015年7月1日起生效;同时开展了关于编制完成《国际铁路直通联运公约》草案的工作;《国际货约/国际货协运输法协调》草案的编制工作已处于最后阶段;
  • 继续开展了关于完善国际客协及其办事细则的工作,并编制完成了下列公约附件:

——《国际联运旅客和行李运输规则》;

——《国际旅客联运承运人之间相互关系的规则》;

——完成了《国际联运旅客运输合同一般规定》草案方面的工作。

总局长权限范围内的各专门委员会和常设工作组完成了大量且重要的工作。在第三十次铁组铁路总局长(负责代表)会议(2015年4月20-24日,布拉格)上,通过了旨在进一步发展铁组成员国铁路和整个组织的决议和建议。

铁组在各方面与国际组织,首先是联合国欧经委、联合国亚太经社会、国际铁路联运组织、欧洲铁路署、国际铁路运输委员会、西伯利亚大铁路运输协调委员会、铁盟等开展了有效的合作。

铁组观察员和加入企业的数量分别达到了7个和40个,它们对铁组的工作做出了显著的贡献,并产生了积极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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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组部长会议指出,铁组2014年的工作纲要和计划均已完成,并核准了《铁组2014年工作报告》、《铁组2016年及以后年度工作纲要》、《铁组监察小组2014年报告》,以及铁组委员会预算(2015年最终预算,2016年初步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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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组运输政策和发展战略专门委员会

部长会议赞同铁组运输政策和发展战略专门委员会2014年工作结果,以及所编制的关于2020年前完善铁组第4、第6、第11铁路运输走廊运输及其发展的综合规划。

铁组运输政策和发展战略专门委员会:

  • 2016年向部长会议报告关于落实《有关2020年前完善铁组第9、12、13铁路运输走廊运输及其发展综合规划的进展情况》;
  • 继续开展工作,追踪铁组铁路运输走廊基础设施的运营工作、现状和发展情况,并向铁组部长会议定期报告相关结果;
  • 继续开展工作,落实与提高铁组成员国铁路工作效率和确保铁路在欧亚铁路运输服务市场上的竞争力有关的战略性任务,并交流铁路运输领域改革的经验。

铁组成员国:

  • 继续开展工作,落实铁组铁路走廊技术、运营和商务发展合作备忘录的条款,包括与欧盟货运走廊开展相互协作的前景;
  • 继续开展工作,在本国境内落实关于商定口岸货物检验条件国际公约(1982年)附件9“简化国际铁路运输过境手续”的有关规定和标准;
  • 继续开展工作,完善铁组铁路运输统计信息简报,并按规定格式提交信息;
  • 积极开展工作,对简化铁组成员国旅客列车过境手续问题制定协调一致的立场,铁组运输政策和发展战略专门委员会继续在这方面与其他国际组织开展合作;
  • 根据铁组/欧洲铁路署联络组2015-2019年相互谅解备忘录,继续在铁组/欧洲铁路署联络组框架内开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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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组运输法专门委员会

部长会议赞同铁组运输法专门委员会2014年工作结果,并决定:

  • 继续开展完善国际货协和国际货协办事细则及国际客协和国际客协办事细则方面的工作:

——《国际联运旅客和行李运送规则》,

——《国际铁路旅客联运承运人之间相互关系协约》;

  • 铁组运输法专门委员会重审国际客协问题临时工作组,根据商定的《国际联运旅客运输合同一般规定》草案条款,在2015年底前编制完成国际客协的修改和补充事项,以便按照国际客协规定的程序予以通过;
  • 铁组运输法专门委员会危险货物运送规则临时工作组,根据国际和各国危险货物运送标准文件的修改和补充事项,继续开展修订国际货协附件第2号的工作;
  • 铁组运输法专门委员会编制国际货协附件第14号临时工作组,在2015年年底前完成国际货协附件第14号《车辆和集装箱货物装载与加固规则》(自2015年7月1日起生效的新版国际货协附件第3号)草案的编制工作;
  • 铁组运输法专门委员会与国际铁路运输委员会进行协商,完成“国际货约/国际货协运输法律协调”项目。同时,在铁组和国际铁路运输委员会合作协定范围内继续共同开展工作,完善“国际货约/国际货协运单指导手册”(国际货协附件第22号),并保证在铁路网更加广泛地采用国际货约/国际货协运单;
  • 将有关国际货协和国际货协办事细则综合修改补充事项将自2015年7月1日起生效,以及国际客协和国际客协办事细则的修改补充事项已自2015年5月1日起生效的信息备案。

俄罗斯联邦代表团向与会者通报,务必在国际货协和国际货协办事细则文本中列入有关确定统一货批号码的条款,因为如在国际货协运单中缺少该号码,则无法在铁组成员国境内采用无纸化工艺,并开展铁路承运人的信息协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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赞同完善铁组基本文件临时工作组在报告期内(2014年1月-2015年3月)工作进展情况的报告。

通过如下决议:

——认为完善铁组基本文件临时工作组编制国际铁路直通联运公约草案及其附件的工作已经结束;

——赞同公约草案,将其寄送铁组成员国开展国内规定的程序,以便此后在政府间国际会议上对其文本进行审查;

——赞同国际联运铁路机车车辆一般规定草案中的铁组机车车辆技术要求数据库方案;

——认为宜在2016年年底前举行通过公约草案文本的国际会议。举行国际会议的具体日期将在铁组下届部长会议上确定。请铁组成员在第四十四届部长会议上提交有关本国国内程序进展情况的报告(国际会议将采用铁组工作语文和英文);

——责成铁组委员会主席,在2015年9月1日以前向相关国家主管运输问题的授权国家机关和外交部寄送正式函件,并附上核实无误的用铁组工作语文和英文编制的《国际铁路直通联运公约》及其附件草案的复印件,以及关于决定编制公约草案、成立完善铁组基本文件临时工作组和核准临时工作组工作细则的各届部长会议议定书、完善铁组基本文件临时工作组第四十三次会议议定书、2015年铁组总局长会议议定书和2014年和2015年铁组部长会议议定书,同时向国际组织和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寄送上述材料,以便筹备关于通过国际铁路直通联运公约草案文本的政府间国际会议;

——铁组部长会议成员应促使本国授权代表参加关于通过国际铁路直通联运公约草案文本的政府间国际会议的工作;

——责成完善铁组基本文件临时工作组,在2015年年底以前编制完成政府间国际会议议事规则草案,以便在下一步将其寄送铁组成员国、国际组织,以及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

——在完成政府间国际会议议事规则草案的编制工作以后,完善铁组基本文件临时工作组的工作即为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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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审查“建立泛欧地区和欧亚运输走廊统一铁路法”的问题时,将联合国欧经委所开展工作的信息备案,并决定,在铁组工作机关工作计划的一般问题部分中,列入参加联合国欧经委“统一铁路法”专家组工作的内容。

将继续参加联合国欧经委“建立泛欧地区和欧亚运输走廊统一铁路法”专家组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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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审查有关制定铁路货运干部职业培训统一方法提案的问题时建议:

——支持乌克兰国家铁路管理局关于制定铁路货运干部职业培训综合办法的建议;

——为提高技能水平,并采用统一的教学方法和大纲,成立由有关各方代表组成的关于制定铁路货运干部职业培训综合办法建议的临时工作组;

——有关各方在2015年9月1日以前向铁组委员会寄送关于参加临时工作组的书面通知;

——责成铁组委员会开展协调工作,以完成赋予临时工作组的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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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长会议将第三十次总局长会议任命基什·阿季拉先生自2015年5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期间担任铁组委员会秘书职位一事备案。

 

应阿塞拜疆共和国邀请,第四十四届部长会议将于2016年6月7-10日在巴库市举行。

大致将下列问题列入铁组第四十四届部长会议初步议程:

1..铁组2015年工作报告。

2..铁组监察小组2015年报告。

  1. 关于铁组运输政策和发展战略专门委员会2015年工作结果。
  2. 关于铁组运输法专门委员会2015年工作结果。
  3. 关于通过国际铁路直通联运公约草案文本政府间国际会议筹备工作的进展情况。
  4. 铁组委员会主席关于联合国欧经委在“建立泛欧地区和欧亚运输走廊统一铁路法”方面开展工作的情况通报。
  5. 关于制定铁路货运干部职业培训综合办法建议的临时工作组工作结果。
  6.  关于铁组2017年及以后年度工作纲要。
  7.  关于缴纳会费的情况。
  8. 铁组委员会预算(2016年最终预算和2017年初步预算)。
  9. 关于铁组监察小组成员的组成和轮换办法。
  10. 铁组第四十五届部长会议初步议程草案、召开日期和举办地点。

 

部长会议结束时,还举行了铁组与国际铁路运输委员会合作备忘录的签字仪式。铁组委员会主席塔捷乌什·绍兹达和国际铁路运输委员会秘书长切扎列·布兰德签署了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