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车规则协约方专家会议

14.04.202610:02

根据已核准的铁组货物运输专门委员会2026年工作计划,在“完善国际联运货车使用协约(货车规则协约)”专题框架下,2026年4月7-9日在华沙铁组委员会举行了国际联运货车使用协约(货车规则协约)方专家会议(下称会议),参加会议的货车规则协约方代表-专题参加者来自:白俄罗斯铁路局(白铁)、匈牙利国家铁路股份公司(匈铁)、匈牙利铁路货运股份公司(匈铁[货运])、哈萨克斯坦铁路国有股份公司(哈铁)、吉尔吉斯斯坦国有铁路公司(吉铁)、拉铁货运有限公司(拉铁[货运])、立陶宛铁路股份公司(立铁)、乌兰巴托铁路股份公司(蒙铁)、波兰铁路货运重组股份公司(波铁[货运])、波铁宽轨冶金工业专用线有限责任公司(波铁[宽轨])、俄罗斯铁路股份公司(俄铁)、乌兹别克斯坦铁路股份公司(乌[兹]铁)、乌克兰铁路股份公司(乌[克]铁)、爱沙尼亚铁路股份公司(爱铁),以及铁组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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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研究并讨论了下列内容:

——货车规则协约方白铁、保铁、哈铁、吉铁、拉铁(货运)、波铁(货运)、波铁(宽轨)、俄铁、塔铁、爱铁以及货车规则协约保管人铁组委员会关于重新研究货车规则附件17“车辆、转向架和无转向架车辆使用费费率计算方法”(下称“方法”)中计算周期、主持方职能及费率计算条件等问题的提案;

——货车规则协约方立铁关于修改货车规则协约附件B货车规则附件1第4项名称及第12项文本的提案;

——货车规则协约方俄铁关于修改货车规则协约附件B货车规则附件1第12节“标志和标记”的提案,以及根据上述修改事项编制的下列附件新格式:货车规则附件8之1“车辆可拆卸零件的标志”、货车规则附件20“具有8位数字编号的各类型货车主要强制性标志和标记”、货车规则附件21“8位数字编号货车的标志和标记”、货车规则附件22“车辆定期修理标记”、货车规则附件23“自动制动型号标记模板”、货车规则附件26“车辆限界标记”、货车规则附件27“安装变距轮对的车辆标志”、货车规则附件28“高压警示标志”、货车规则附件29“涂写在不移交作为共同使用的车辆上的标志”,以及关于货车规则协约附件B相应修改事项的提案;

——关于重新研究货车规则附件1第12节结构框架的提案,修订标志和标记的相关规定,将1435毫米轨距车辆的标志和标记分别规定,新增第12.1项“1435毫米轨距车辆的标志和标记”,新增第12.2项“1520毫米轨距车辆的标志和标记”。

与会者对寄送的立场和会议期间提出的建议进行了研究,根据研究结果,与会者初步商定了一系列货车规则修改和补充事项,相关修改和补充事项将提交至货车规则协约方授权代表会议(2026年6月8-10日,铁组委员会)研究并商定。

会议主席向与会者通报,基于货车规则协约方斯洛伐克铁路货运股份公司的正式通知,作为协约保管人,铁组委员会对货车规则附件1(信息)“协约方地址”第21栏、货车规则附件38附件2(信息)“铁路公司责任部门地址清单”第9栏和第10栏进行了修改,修改事项已自今年1月12日起生效。